一、項目名稱 林業有害生物防治-無人機防治經費
二、預算金額 共計***.*萬元
三、項目概況
無人機防治松沫蟬(動態)*萬畝次、無人機防治松材線蟲病媒介昆蟲(動態)*.*萬畝次、無人機防治松樹枯枝病(靜態)*.*萬畝次。
四、包組屬性 服務
五、評分標準 綜合評分法
六、履約期限 合同簽訂后**個月
七、履約地點 沈陽市行政區域內采購人指定地點
八、維保期(質保期) **日(從項目驗收合格之日算起)
九、技術規格等標準:
*、供應商自成立至今,實施飛防作業任務中無飛行事故,出具承諾書。
*、為滿足作業需求,保障作業效率及質量,須具備≥**架無人機同時作業(單架載藥量≥**L)的證明材料(須提供至少**架無人機的租賃合同或購買發票,單架載藥量以產品說明書或檢測報告作為證明材料)。
*、參加項目的無人機性能必須完好、安全,具備航空作業監控和藥液、燃料(電量)剩余量顯示功能,應提供證明材料。
*、供應商針對項目使用無人機應具有具備遠程監管系統通信功能,具備作業飛行數據記錄存儲,包括:植保無人飛機身份信息、位置坐標、飛行速度、飛行高度(投標時需提供相關材料),并在飛防作業結束后,將完整作業記錄(含作業軌跡圖、面積等)提供給項目單位。
*、供應商針對項目使用無人機須支持北斗或GPS衛星導航定位系統。
*、所使用無人機具有失控保護功能。
*、本項目無人機操作人員需持有中國民用航空局(CAAC)頒發的《民用無人機駕駛航空器操控員執照》,或由民航局授權機構(如AOPA、UTC等)認證的合格證書。
飛防要求:
*、在飛防作業前,飛防公司要對照作業地點及GPS坐標資料,提前做好路線規劃、起降場設定等準備工作;對即將飛行區域進行空中視察和地面檢查、巡查,準確掌握飛防作業區內的地形、地貌、高大建筑物、養殖場、魚池、鴿群、固定養蜂場、村鎮(居民區、小區)、(臨時)市場,特別是各類空中線纜和作業區的環境氣候條件等,準確掌握作業區內的各種相關基本情況后,方可進行飛行作業。
*、如果飛機防治施藥區域涉及對藥劑特別敏感的生物,劃定的作業避讓區域的避讓距離應大于****m。
*、飛防作業前,需及時了解和掌握作業區域的氣象條件和氣流情況。
*、飛防作業環境要求:風速不超過*m/s,溫度為**℃-**℃之間,能見度大于*km,預測作業后**小時內無降雨的晴天。
*、無人機與防治靶標的相對高度應在*-*m,飛行路徑與設定路徑平均偏差應小于*.*m。
*、飛防作業噴輻要求:噴輻不低于*m(含)。
*、飛防作業霧滴大小要求:飛防霧滴控制在霧滴直徑***-***μm,霧滴數量每cm*不少于**滴(含)。
*、防治效果要求:無人機防治松沫蟬(動態)、無人機防治松材線蟲病媒介昆蟲(動態)每畝次噴灑混合藥液不少于*.*L;無人機防治松樹枯枝病(靜態)每畝次噴灑混合藥液不少于*L。
飛防公司在飛防作業期間應及時將飛防航跡圖與飛機防治作業設計進行比對,對漏飛的,要及時進行補噴。
*、飛防公司要服從作業區域森防機構指揮和現場監管。
**、飛防公司負責協調臨時飛行空域的劃設和飛行計劃的審批,保證飛防任務按時完成。
**、飛防公司要提前對飛機噴灑設備調試、核定、檢修,保證飛防作業按時完成。
**、飛防公司作業期間負責提供地面服務必需的車輛及設備,負責飛防所需藥液的配兌和加注操作等工作。
**、飛防公司接受由項目單位委派的第三方調查機構或專家組對飛防作業質量和防治效果進行檢查驗收。
**、飛防公司負責飛行器及地面服務車輛、物資和人員的轉場工作。
**、飛防公司負責飛防作業期間參加人員的食宿交通等費用。
**、飛防公司承擔因無人機機械故障或因操作原因導致的飛行安全責任。
**、飛防公司承擔在計劃飛防作業設計區域以外作業所造成的地面損害責任。
**、飛防公司在飛防過程在發生飛行事故、飛行次生災害事故,責任全部由飛防公司承擔;由此產生不能按時完成飛防任務的,飛防公司向項目單位賠償項目中標金額*%,項目單位有權解除合同。
**、飛防公司要制定詳細的飛防應急實施方案,應對飛防作業期間可能發生的各種緊急情況。
**、在發生有關糾紛時,飛防公司有義務向采購人提供噴灑航帶、飛行航跡、作業時間等相關證明材料。
十、資格條件
*.供應商須具有可在農林領域防治作業的《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經營許可證》。
十一、付款方式及條件:
項目成果需組織驗收通過或經局業務會議審定,具體付款時間以財政撥款為準(具體以雙方簽訂合同為準)